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程序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11-30 16:10:18

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程序


根据《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程序简要说明如下:

一、项目合同(任务书)截止期前一个月,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结题准备,项目必须在合同完成任务截止时间的6个月内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二、项目结题申请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论文等研究成果),填写《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和《科技项目预决算表》,并将结题材料和申请书上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上交湖州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科技处上、下半年各统一办理一次,时间为:5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

三、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包括:

1.项目结题申请书;

2.项目计划任务书;

3.科技项目预决算表(计财处盖章确认);

4.论文等研究成果复印件。

四、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一式一份交校科技处,由科技处报送校档案馆存档。

五、附件

1.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结题申请书

2.湖州市科技项目财务决算报告书(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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