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9-11-10 16:48:27

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欲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附件中的申报文件。 

二、申报成果条件 

(一)申报2009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省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本省高校教师。 

(二)申报的科研成果形式:经登记的科技成果、专著、论文。 

三、申报方式 须通过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zjkysz.cn。申报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或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 

四、递交材料 申报书一式11份,附件材料一式2套,承诺书一式2份(所有项目完成人均需签字,所有完成单位均需盖章),专家评审意见一式两份。 评审后需取回材料的,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评后取回”字样。 

五、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包括网上申报)。 

、项目评审费每项200元。 七、项目咨询电话:2321598。联系人:魏嵘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doc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