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限额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02-26 15:43:41

各县(区)科技局,湖州开发区科技局,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限额推荐工作的通知》均已印发,2012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正式启动,项目申报采取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3月1日—4月20日

二、推荐数额
湖州市64个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汇总上报
归口管理部门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排序汇总表按时上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排序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 各县区科技局、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产业化导向、企业主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项目立项原则,对照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攻关方向组织企业申报。
2. 加强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围绕基础条件较好、技术相对成熟、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求紧迫的项目做好主动设计,严把审核关。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择优推荐。
3. 各县区科技局、市有关部门要全面掌握在研省级项目的情况,国家创新型企业(含试点企业)、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可同时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数2项,其他企业只能承担1项省级项目。
4. 做好项目的培育指导和储备工作,分批推荐。

业务处室联系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2024266,2667101;
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处:2021731,2667102;
农业与社会发展处:2021531,2667103

注:1.我校若有申报,请先和科技处魏嵘联系。电话:2321598。
2.我校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限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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