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钱江人才)申报的补充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11-22 15:29:1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科发计〔2012〕23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包括:
(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受理部门
省科技厅受理A类、B类项目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身份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2、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即2009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
3、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员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面上项目(工业部分、农业部分、社会发展部分、软科学部分和国际科技合作部分)申报指南所确定的研究开发技术领域,或其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钱江人才计划优先支持科技创业类(A类)项目和在企业工作的海外归国人才的创新项目。
2、申报的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
(三)申请科技创业类(A类)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占企业股份10%以上;
2、持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急需开展产业化研究或后续技术研发;
3、在企业中担任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职务。
(四)申请科研开发类(B类)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1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知名公司(企业)从事技术研究或合作研究,且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留学人员。
四、申报材料
2013年度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一)申请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钱江人才计划”,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
(二)书面报送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及材料附件、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各2份。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
五、办理程序
1、申请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xm. zjkjt.gov.cn)按附件“办事流程”完成网上申报。
2、申请者纸质材料的申报按逐级上报的原则,由各市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商同级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填写钱江人才项目推荐单(附件2),一起报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受理中心,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报送地点为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2室,联系电话:0571-86512650、85214237,联系人:张慧、都康飞。
3、项目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初审、部门联审、厅处室联审、厅务会议审定流程立项。
4、以文件形式下达计划项目。
六、科技厅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4050。
联系人:人事处 叶琳、张萍。
七、其他事项
1、学校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3日
2、材料报送:校科技处,行政楼405室
3、联系人:曹珍副 2321138,660320
附件一:2013年钱江人才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二:2013钱江人才项目推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