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4-21 13:57:3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启动2015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湖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专项(以下简称“两化”专项)
1.重大重点项目(除主动设计项目外,企业应为第一承担单位)
2.攻关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
3.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专项(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事业单位等)
(二)其他类别
1. 重大科技专项(除主动设计项目外,企业应为第一承担单位)
(1)先进装备制造重大科技专项(含现代物流装备子专项)
(2)新能源重大科技专项
(3)生物医药重大科技专项
(4)制造业信息化重大科技专项
(5)农业新品种育繁、设施农业和精深加工重大专项(含主动设计项目)
(6)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大专项(含主动设计项目)
2.科技支撑计划
(1)攻关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
工业重点支持特种金属新材、特色纺织、绿色家居等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研究;农业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系)引繁、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安全和丰产技术、现代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农业生物与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社发重点支持生态修复、生态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2)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专项(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事业单位等),支持类别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
主要支持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攻关;新品种(系)引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领域、公益性领域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与示范等关键技术研究。
3. 自然科学资金专项(主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按照有利于支持科技工作者创新研究、有利于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和有利于促进区域科技事业协调发展原则,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基础性学科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科学研究。
课题申请者(自然人或申请负责人)系户籍、人事关系在湖州的科技人员,且正式受聘于市区的单位,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年龄必须在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限副高及以下职称才能申报。
4. 软科学研究专项(定向委托)
5. 我校推荐指标:我校可申报类别为主动设计项目、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专项和自然科学资金专项,具体推荐指标见附件3《2015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申报方法
1. 在线注册登录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湖州科技信息网“科技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ps.kjxmsb.com/web),注册为普通用户。注册时,请仔细填写,务必保证基本信息(如手机号码等)的准确性。用户名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按项目申报系统的提示进行在线填报。原已注册的普通用户仍可登录使用。
各县、区科技局和有关单位登录湖州科技信息网注册为普通管理员,登录后进行申报信息管理和项目推荐工作。
网上申报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 严 余 电话:2024005。
2. 申报操作流程
(1)在线填报申请表。请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其中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同时填写《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申请书》并作为附件上传。申报市级重大专项项目申请表中在“项目计划类别”栏内改填申报的具体“重大专项名称”。符合“两化”专项的应予以标示。
(2)在线上传附件。在“网上申报”页面上点击“上传附件”及“上传扫描件”处上传。附件均需采取jpg格式扫描上传(除可行性报告外),单个文件大小限制在500K内,文件数量限制在20个内,对内容较多的附件(如“查新报告”等),只需上传该附件的封面及结论部分。其他具体要求:
必备附件:可行性报告(含经费概算)。文件为word文档,大小限制在2M内,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企业,应上传经审计过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含财务专用章的jpg格式)。
可选附件:包括企业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查新报告、其他项目申报支撑材料。
3.项目申报受理
(1)网络申报时间。“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5年4月24日开通, 2015年5月27日24:00后系统关闭。
(2)我校材料受理时间。请各申请者于2015年5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向校科技处(明达楼327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2份。
三、申报要求
1.不重复申报。凡已列入过国家、省和市级计划的项目,无新的重大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同类或类似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年度的不同类型项目。
2.限报范围。对目前承担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完成的企业(不含农转资金项目),暂不受理其申报2015年新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员现有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科技特派员计划),尚未验收完成的主要参加人员(课题组前三位),不受理其申报2015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同一申报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从多家单位进行申报。已建创新团队应当抓紧做好团队项目的实施工作,团队主要成员(前五位)限制申报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
3.规范流程。需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不得自行修改表式和内容要求;申报项目未被立上,原则上不转入别的类别。
4.信息回避。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
四、其他事项
1. 项目诚信管理。对以往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单位和项目承担人限制申报。
2. 项目实施期限。重大或重点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类项目除外),其他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
3.加强全程管理。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对资助项目取得的包括论文、专著等必须标注相应的“湖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助”字样(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应标注“湖州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不做标注的成果,评估或验收时可不予认可。项目取得专利、著作权作为验收的重要评价指标。
4.经费大致预算。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为10万、一般项目为5万;自然科学资金专项为2万。另外,经费预算时,管理费按8%计算。
5.项目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无承担在研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的申请者。
6.项目申报的单位信息见附件4。
7.湖州市科技局业务处室联系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2667139,2667101;
办公室:2667166,2667137;
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处:2667163,2667102;
农业与社会发展处:2667136,2667103。
8.校科技处联系咨询电话:
张华安,办公室2321598,手机15268708036(校园网698036)。
科技处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2:申报指南
附件3: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项目申报的单位信息
附件6: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