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项目科研岗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4-29 13:56:27
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度项目科研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项目科研岗主要在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中设置,每个学科每年不超过3人,实行动态管理;其他学科可根据需要酌情向学校申请设置。
二、申报条件
根据学科需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项目科研岗:
(1)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负责人。
(2)承担文科8万元及以上,理工科2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项目负责人。
(3)承担文科30万元、理科60万元、工科1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
以上各类型的项目经费以进入学校账户为准,不包括自筹与学校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申报表(项目科研岗)》,经所在学院同意报科技处汇总。科技处会同人事处、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和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讨论确定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2015年度的项目科研岗人员。
2.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12日。
3.科技处联系人:常运琼,电话2321598,东校区行政楼327办公室。
四、岗位考核、岗位待遇等其他有关事项以《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规定为准。
科技处 人事处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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