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项目科研岗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4-29 13:56:27

各学院、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15年度项目科研岗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项目科研岗主要在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中设置,每个学科每年不超过3人,实行动态管理;其他学科可根据需要酌情向学校申请设置。

二、申报条件

根据学科需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项目科研岗:

(1)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负责人。

(2)承担文科8万元及以上,理工科20万元及以上的省部级项目负责人。

(3)承担文科30万元、理科60万元、工科10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项目负责人。

以上各类型的项目经费以进入学校账户为准,不包括自筹与学校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申报表(项目科研岗)》,经所在学院同意报科技处汇总。科技处会同人事处、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和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讨论确定人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2015年度的项目科研岗人员

2.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12日。

3.科技处联系人:常运琼,电话2321598,东校区行政楼327办公室。

四、岗位考核、岗位待遇等其他有关事项以《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规定为准。

 

 

科技处   人事处

 2015年4月29日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68号)

2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岗申报表(项目科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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