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公示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8-03 13:52: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65号)要求,拟推荐湖州师范学院刘利民教授为第一完成人的“信息技术 嵌入式系统术语”项目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现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湖州师范学院内予以公示。
1.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科技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2. 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3. 公示时间:8月3日—9日。
4. 联系部门:湖州师范学院科技处;联系电话:0572-2321598;邮箱:02232@。
湖州师范学院 科技处
2015年8月3日
附件:2015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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