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8-22 13:48:41

各学院、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请申请人按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规定和要求提出项目申请,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按本指南要求选择相应申请代码的下属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6)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7)本联合基金资助项目在执行期间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鉴定、获奖、成果报道等成果,应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两化融合联合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

    2.材料递交事项如下:

    (1)申请人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我校为2015年9月21日16时)前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应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二、联系方式

1.我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张华安、曹珍副

    电话:698036,2321598;660320,2321138

   电子邮件:02232@

2. 联合基金双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联系人:雷蓉、王岩

    电话:010-62328484,62327015

   电子邮件:leirong@nsfc.gov.cn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徐敏、鲁文革

    电话:0571-88212789,88212780

   电子邮件:xumin@zjnsf.gov.cnluwenge@zjnsf.gov.cn 

 
 
          科技处
 
           2015年8月22日
 

 

附件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2015年度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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