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9-08 13:42:40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分析测试技术发展,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应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现就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分析测试计划项目面向加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省级创新载体(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部属科研院所)。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以上载体中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副高(含)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所在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项目主要资助方向详见附件“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6年度分析测试计划项目。

    (四)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项目资助额度在3至6万元。

    (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逐级上报,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须加盖重点实验室和平台的章,经省有关部门或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限额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至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专家委员会预审、主管处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 限额推荐

    省级重点实验室限额推荐1项,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部属科研院所限额推荐2项。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9月3日开始,我校项目提交截止期为10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人:乐斌

    联系电话:0571-87054053

(二)我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598,698036

    联系地址:明达楼科技处327室

 

                                           科技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2016年度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