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9-08 13:46:45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技能,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实验动物资格认可证。

    (二)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接收或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项目主要支持方向详见附件“2016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6年度实验动物项目。

    (四)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五)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项目资助额度6-10万元。

    (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八)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逐级上报,经省有关部门和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报省科技厅。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由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省科技厅条件处。

    3、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室初审和处室联审,经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9月3日开始,我校项目提交截止期为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人:乐斌

    联系电话:0571-87054053

(二)我校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张华安 

    联系电话:2321598,698036

    联系地址:明达楼科技处327室

(三)湖州市科技局项目申报受理部门

    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2667101


                                       科技处

                                             2015年9月8日

 

 

附件:2016年度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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