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6-06-21 9:14:31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研究水平,提升实验动物专业人员的技能,加快推进实验动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更好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现就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从事实验动物培育及应用研究的生命科学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经过实验动物资格培训,具有专业技术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项目开展的动物实验设施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三)项目主要支持方向详见“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四)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7年度实验动物项目。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设备基础。
(六)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原则上须接收或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七)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八)项目资助额度8万元。
(九)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支出。
(十)项目实施周期三年。
(十一)为加强项目管理,对科研信用不佳、项目未能按期验收的单位在年度立项中予以等额递减。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推荐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pm.zjsti.gov.cn/lib/default.html。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报表。请申报人注意:账号注册,归口部门选择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2.逐级上报,经市科技局初审汇总,按规定时间报省科技厅。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可行性报告、申请书、实验动物培训证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3.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主管处室初审、处室联审和厅务会审定的“三审一决策”程序立项。
4.下达项目计划。
(二) 限额推荐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限额指标为15项,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先联系我校科技处。
(三)项目受理时间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人:郑寅
联系电话:0571-87054006
(二)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曹雄飞,杨杨
联系电话:2667101
(三)我校科技处
联系人:张华安,何小勤
联系电话:2321598(校园网698036),2321573
联系地址:明达楼327室
附件:2017年度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动物)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