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科研管理人员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7-01-09 9:05:29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和表彰在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科研管理人员,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科研管理人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各学院科研秘书、以及其他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相关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为学校或本单位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优质服务。
3.管理、服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绩显著。
三、评选推荐名额
1.本年度评选优秀科研管理人员5-6名,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2.获奖者由学校授予“湖州师范学院优秀科研管理人员”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四、推荐程序
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2016年度优秀科研管理人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1月13日12点前将推荐表交至科技处327室。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发至kjc@zjhu.edu.cn。
联系人:张华安;联系电话:2321598,698036。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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