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1-02 22:30:4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4695.htm
(注意: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与往年不同)。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由于基金申请规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54.htm、《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科技处根据“条例”、“办法”和“指南”要求,对申报基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如下:
(一)限项规定
(1)2018年已获得面上项目资助(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2017年-2018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有国家社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科基金任何类型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申请、承担和参与项目总数限为3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
(5)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请查阅《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研究期限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3年,统一填写为2020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
(2)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3)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5)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不超过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不超过10篇。
(6)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项目申请人只需编报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但需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作必要的说明。
1、设备费,不能列支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燃料动力费不能列支普通加油费。
2、《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包括:合作研究单位名称、是否为已注册依托单位、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及占总金额的比例、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信息,合作研究如果有外拨资金情况,必须提供合作协议。
3、《劳务费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劳务费情况,包括:人员分类、发放人数、投入本项目的总工作时间、支出标准、金额等信息。
(7)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三、所需材料和时间安排
申请人国自然网络系统申报账号的核对和开通工作截止到2019年1月15日,申请人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始申请书在线撰写。
请申请人员下载附件1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最终统计表”填写后由学院1月16日统一发至科技处李涛。
3月8日前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的最终版撰写。
3月12日科技处审核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申请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3月14日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2份到科技处(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但需自行保留签章页,立项时有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科技处
联系人:李涛
电话:13615824000(654000)
QQ:1822867890
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1.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