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2-24 12:30:13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校科研项目对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与促进作用,引导与激励科学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同时为教师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基础,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科研项目与学科建设相结合,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鼓励教师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
二、项目类别
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和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其中,人文社科类专项项目分生态文明研究专项和农村发展研究专项两类,通知另发。
为鼓励辅导员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人员申报校级科研项目,今年将在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中设立一定比例的思政项目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项目。
三、经费资助
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和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除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项目外)每项资助4000元。
四、研究期限
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研究期限最多3年,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最多2年。项目研究的起始时间统一为2019年6月起,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返还全部研究经费。
五、申报条件
1.校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不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2.同一教职工两年之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校级科研项目,而且作为项目参与人当年最多只能参与2项校级科研项目。
3.正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教职工不能申报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正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的教职工不能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
4.在研(2019 年2 月 28 日前未报送合格的结项材料)的各类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5.同一年度,每位教职工最多可以申报各类校级研究项目1项。
6.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立项原则
1.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在同等条件下,向低职称人员、科研相对较弱的学院倾斜。
2.为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开展,2019年度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申报鼓励高校与企业进行合作,合作前景良好、有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将在立项总数中占一定的数量。
3.为引导教师为学校发展规划决策提供咨询服务,鼓励教师开展高等教育研究;为引导教师服务湖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教师开展应用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思政项目。
七、申报程序
1.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的申报表、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1-2,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的申报表、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4。申报人选择相应材料进行填报。
2.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活页(科学技术类1份申报表和2份活页,人文社科类1份申报表和5份活页;申报表和活页分开装订)送交所在部门和学院。由部门和学院对照申报条件做好初审工作,特别是对本部门同一人参与2019年度校科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要把好初审关。申请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3.各部门和各学院将本单位初审合格的申报表分类汇总,连同部门或学院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或部门的公章,分别报送受理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汇总表中“项目类别”请务必标注清楚,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4.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3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结题要求与结题材料报送
(一)科学技术类
1.结题要求:(1)校“科研项目”(科学技术类)的论文发表,请标注:湖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成果,编号xxx;(2)校“科研项目”须按照申报时的承诺,按时保质结项。结项标准为: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CNKI收录期刊)。
2.结题材料:项目结题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项目报送以下结题材料:(1)《湖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结题书》(见附件6)原件1份;(2)项目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各1份(含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
(二)人文社科类
1.结题要求:(1)校“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的论文发表,请标注:湖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成果,编号xxx;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负责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2)校“科研项目”须按照申报时的承诺,按时保质结项。结项标准为: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CNKI收录期刊)且提交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2.结题材料:项目结题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后,由学院统一报送2套完整的结项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专著、书稿除外)。每套材料均包括:(1)立项通知书(复印件);(2)项目《申请评审书》(复印件);(3)《结题书》(经所在学院或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4)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1份;(5)项目成果(论文提交复印件,含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
九、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 科学技术类一般项目
受理部门:科技处(明达楼327室),联系方式:李涛,2321598,654000,02606@zjhu.edu.cn
受理部门:人文社科处(明达楼329室),联系方式:韩宗银,2322581,663959,hanzy2013@zjhu.edu.cn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