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市级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06-19 8:22:28
各部门、二级学院:
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职能由多部门管理统一归口到农业农村部门,原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为保障新形势下农田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发挥专家在农田建设前期研究、项目谋划、审批、竣工验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原专家库进行完善扩充,将其更新成为湖州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现面向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服务机构等公开征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从事农田建设相关的政策研究、项目策划和咨询评价等相关能力,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二、专家来源
根据农田建设工作的相关专业需求,入库专家将根据所擅长领域分为农业、水利、林业、道路交通、造价工程师、财务会计(见附件3)。推荐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农田建设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
(一)区、县农田建设有关单位;
(二)市直有关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
(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行业的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专家权利
(一)接受培训,对农田建设政策及项目评审、验收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专家职责
(一)按要求完成项目评审或验收任务;
(二)客观公正地提出项目评审或验收意见,并且对意见负责;
(三)严格遵守项目评审或验收工作纪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在项目评审、验收时,应根据项目特点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三年内曾在项目申报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二)配偶或直系亲属在项目申报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三)与项目申报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法律纠纷;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六、征集方式
(一)各类专家填写《湖州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学历、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明等复印件;
(二)各有关单位填写《湖州市农田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2);
(三)请于2019年6月23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科技处327办公室,邮箱:zlf@zjhu.edu.cn;
(四)联系人:赵连丰 电话:2321598,669145
七、其他事项
在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中,专家库内的专家可实行全市共享。同时,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市局对专家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注:附件资料均在湖州农业信息网下载。
附件:1.农田建设项目专家登记表
2.农田建设项目专家推荐表
3.行业领域分类表
相关登记表详见附件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市级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doc
科技处
201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