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12-25 17:26:27
各学院、部门:
根据湖市科计发〔2019〕5号《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院对在研市科技局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现有在研项目88项,截至目前需要办理结题项目16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对于逾期未完成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撤项和科研诚信处理。也请其他所有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的老师查看个人课题进度。
办理结题系统网址:http://xm.kjj.huzhou.gov.cn/web/Default.aspx
1、验收申请程序。项目负责人通过湖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填写验收申请书并提交验收资料,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由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或委托区县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自然类项目通信评议验收,公益项目会议评议验收。
2、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向验收组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无特殊原因逾期6个月未提出验收申请,或提出验收申请后6个月内由于项目承担单位原因未完成验收工作的,终止项目实施,按验收不通过处理。3、每个项目申请延期一般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12个月。
4、项目经费审计。财政经费补助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