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进展、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0-01-02 9:22:06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为了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和接收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职称、邮箱及联系方式)提交至科技处开通申报用户权限。

3.申请人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实施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实施非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项目3月10日之前网上提交进行形式审查,必须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最终的申报与提交工作。

5.项目研究涉及伦理方面的,各位申请人务必填写伦理审查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研究方案(均需提供电子版及纸件)伦理审查通过后将伦理审查表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同时申请书纸件需提供证明原件(无纸化的个人留存,立项后一并上交)。伦理审查请需要的老师做好材料准备(附件内),自行联系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伦理审查,准备内容和联系方式见通知最后其他注意事项。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8.申请注意事项

(1)在读博士在学历处应填写硕士,在读硕士在学历处应填写学士。职称以人事部门档案职称填写,不要填写校聘或者荣誉职称。

(2)参加外单位合作的人员,所有项目组中有外单位参与人员需要提供合作协议的,请3月10日前递交材料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办理。

(3)请各学院针对附件形式审查表组织老师进行申请书自查工作,形式审查表要求老师逐项打勾填写签字,学院留存。

(4)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交的协议、推荐信、伦理证明、单位承诺函等材料参考模版请查看附件内容。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6.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并提交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技处。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依托单位按《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1月14日前逐项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项目申请和接收纸件报送时间

3月15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到学院(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但需自行保留相应纸件材料,立项后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各学院3月16日统一报送附件1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申请书(无纸化申请不需上交申请书)同时报送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未通过学院上交的材料不予办理项目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及时查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三)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伦理审查电子版和纸件上交截止时间2月28日,逾期自负。

联系部门:湖州师范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希宁  邮箱:02301@zjhu.edu.cn

联系地址:医学院26幢523办公室

联系方式:18267208753 (658453)

审查准备材料:填写三个表格,提交项目申请书和附件9-11的纸件和电子版,还需准备汇报PPT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汇报时间5-8分钟。

科技处联系人:李涛

电话:13615824000(654000)

QQ:1822867890

 

 

学院管理员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所名称

管理员

管理员邮件

添加申请人员权限

1

工学院

沈俊

sj@zjhu.edu.cn

2

医学院、护理学院

李希宁

02301@

3

理学院

杨超

yangchao@zjhu.edu.cn

4

生命科学学院

王素丽

wsl@zjhu.edu.cn

5

信息工程学院

徐向阳

yangxxy@zjhu.edu.cn

6

求真学院

张华安

02232@zjhu.edu.cn

7

商学院

汤耀阳

01974@zjhu.edu.cn

8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戚婧婧

02219@zjhu.edu.cn

9

体育学院

田维琼

twq@zjhu.edu.cn

10

教师教育学院

牛犇

01938@zjhu.edu.cn

11

附属第三医院

洪秀娟

xjhong21@126.com

12

附属72集团军医院

潘金花

29663282@qq.com

13

附属第一医院

王翔

wangxiang004@163.com

14

附属妇幼保健院

王家建

jiajianwang@163.com

 

               

科技处

2020年1月2日

 

 

附件内容说明:

附件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上交)

附件2: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内容

附件3: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学院自查)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加外单位合作项目介绍信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导师推荐信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同行专家推荐信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过程中常见的形式审查不合格原因和2020申报新政发布分析

附件8: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申请协议书(参考)

附件9:湖州师范学院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10:湖州师范学院医学伦理审查汇总表

附件11:湖州师范学院医学伦理审查-课题说明书

附件12:预算编制说明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附件13:湖师院2020国家项目管理工作安排

附件14:国自然进展报告教师名单

附件15:国自然结题报告教师名单

附件16:国自然结题报告操作说明(供参考)


湖师院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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