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1年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7-19 11:05:5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文件要求,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将围绕“渔业提质增效、水产品稳产保供”技术需求,遴选推介2021年渔业领域主推技术,全面提升科技对渔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技术符合绿色安全、节本降耗、提质增效、防灾减灾、生态环保等要求,有整套明确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标准。
(二)符合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等要求,有较强的实用性、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规模。
(三)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涉及的投入品、农业装备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要求。
二、遴选范围
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学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国水产学会各分支机构。推荐单位须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最符合通知要求的技术。各推荐单位推荐主推技术数量不超过3项。同一技术请勿多渠道推荐。
三、推荐时间
即日至2021年8月30日。
四、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认真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按照规范格式(见附件2)撰写技术推荐材料,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补充说明材料。
每项推荐技术需提供3—5张与推荐技术核心内容相关的图片,并准确注明图片内容。图片要求清晰自然,真实反映主题,大小不低于1.0M。
推荐单位于8月30日前纸质材料寄送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评价与示范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fc@agri.gov.cn。
五、遴选发布
遴选结果将在2021中国水产学会范蠡学术大会上向社会推介发布,并在“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宣传推介。
六、联系方式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评价与示范处
联系人:王紫阳
联系电话:010-591944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1年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6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