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3-04-17 8:4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7号)精神,经与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商议,浙江省科协决定在我省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及推荐名额

(一)先进个人300名,奖励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对其中30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章;分配给我省的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为10名。

(二)先进集体1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全国创新争先奖牌。分配给我省的先进集体候选团队推荐名额为2个。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得到广泛认可。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重复授奖。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不作为团队负责人被提名。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团队奖的负责人,不作为个人奖被提名。个人不得同时作为个人奖和团队奖负责人被提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科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联合组织推荐;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人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组织推荐。

(二)各市科协、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个人奖候选人或1个候选团队。

(三)请各推荐单位着重举荐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着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着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四)奖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候选团队不推荐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候选人凭“推荐码”注册并登录“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17:00前完成电子材料填报,包括提名书(见附件1或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等。“推荐码”由推荐单位向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获取。

(二)候选人电子材料在线填报完成后,将“提名书”、附件材料和“简表”(附件3、4)的word电子版,于2023年4月21日(周五)17:00前发至邮箱:zjkxzrb@163.com。

(三)非涉密渠道的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按照《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27号)要求办理。

(四)省科协将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科技厅、国资委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后由省科协推荐候选人参加中国科协评审。其他相关材料待中国科协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五、奖励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对获奖个人按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其中全国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联系人:朱恒影  0571-88092579  19817128655

黄云菁  0571-85178033  13588827297


科技处联系人:章炼伟,0572-2322758


附件:1. 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提名科技工作者个人用).docx

2. 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书(提名科技工作者团队用).docx

3. 浙江省申报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简表.docx

4. 浙江省申报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简表.docx


科技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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