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3-04-27 9:02:08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160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奖励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在2021、2022年通过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未获厅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可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和“浙江省农业丰收奖”。推荐一等奖项目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科技部门组织的验收、鉴定、评审,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项目必须附成果登记证书与成果查新报告。多个子成果整合申报奖励的,必须提供整合后成果的验收或评价(鉴定、评审、审定)证书。
(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最多可分别推荐15人、12人。“浙江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项目主要完成人最多可推荐20人,二、三等奖项目最多可推荐15人。同一人在同一年内不得作为两个以上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推荐材料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一式20份,相应附件材料1份。推荐书、公示函内容必须一致无异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推荐书(附件1)一式20份,相应附件材料1份(其中应用证明需为原件)。推荐书、公示函内容必须一致无异议。
三、推荐名额
学校组织推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技术进步奖”1-2项。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收齐后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纸质稿提交至明达楼33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02222@zjhu.edu.cn。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姚玲虹,联系电话:0572-2321598。
科技处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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