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4-09-02 18:07:50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研发展规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计划”,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一)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按照重大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及其延续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基项目”)、联合基金六个类别组织申报。
注意:此次发布了新的省基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类型进行了大的调整,保留了侧重基础研究和理论探索的基金类项目,取消了偏重应用技术领域研究的原探索公益类项目,请各位老师申请的时候注意选题。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冠名设立华东医药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白马湖实验室冠名设立白马湖实验室联合基金,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冠名设立杭州联合基金,与省气象局、丽水市人民政府、衢州市人民政府等联合资助方设立联合基金,引导和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和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联合基金将视情纳入第二批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
(一)聚焦重点领域。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和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申请数一般不少于80%。
(二)突出需求导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三)突出成果导向。对获省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浙江省)资助并取得2023年度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请重大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
(四)优化分类资助。申请重大项目(含联合基金)、杰青项目(知名科学家举荐的除外)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重点项目(含联合基金)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特指浙江省基金委立项的基金类项目,包括探索公益项目,不包括科技厅发文的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五)培育青年人才。2023年杰青项目验收通过且绩效优秀的,可申请杰青项目延续项目滚动支持;重点项目、探索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依托单位可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
(六)实行限额推荐。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基项目由依托单位在择优遴选的基础上限额推荐,我校限额数39项。重大、杰青、联合基金项目不限额。
(七)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八)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九)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用已获资助或同年已提交有关科研管理机构的项目(含未立项)申请书的主体内容申请省基金,申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学院做好审核把关,学校会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审核,一经发现取消此次申报资格。
省基金委已启用项目查重系统,相似度30%以上(含)将被认定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对申请人严肃处理并核减依托单位申报指标。请申请人和学院高度重视,特别是同一团队成员之间申报材料中部分内容可能会有类似,导致重复率偏高。申请人如出现科研诚信问题,学校将追究本人及其学院相关责任。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和系统操作指南等请参看附件内容。
(二)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报从2024年9月2日开始,请提前完成系统内会员申请、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研究成果信息补充完善等工作。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伦理审查等附件材料可以在学校确定推荐报出后再补充,其余主体内容应在此之前在系统内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
(三)材料上报。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机关申报人员应依据学科归属挂靠相应学院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学院要充分发挥科研管理职责,强化申报资格审查、项目质量提升和择优推荐主体作用,优先推荐质量高、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有高质量成果支撑的项目,自行组织好申报评审和排序工作,在9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发送邮箱01938@zjhu.edn.cn。
(1)项目汇总表Excel版以及学院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重点、杰青和联合基金项目无需排序,但要填入汇总表内;青年项目和探索项目分别排序。
(2)项目申请书正文电子稿,以“序号+课题名称”命名,与汇总表对应排序整理,正文内不得出现个人和学院相关信息。杰青、联合基金项目无需提交。(此处材料为校内评审用,需匿名。系统内填报没有匿名要求,注意区别)
五、咨询方式
校科技处:牛犇(明达楼333室);电话:2321373
1.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2.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3.政策咨询
陈文强、陈心怡,0571-86964972、28170886
4.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工程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28178386
信息科学:顾欣星,0571-88217337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药学)、管理科学:钱昊,0571-88212603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28170883
数理科学:叶璟,0571-28170887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金美英、徐祖东,0571-89908852
白马湖实验室:雪小峰,0571-89920067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何若愚,0571-85255633
浙江省气象局:刘洁,0571-87070822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吴彦勋,0578-2138609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晏青,0570-3047307
附件: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