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正文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4-09-29 16:33:15

  为进一步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企业联合资助方共同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突出需求导向。对照申报指南(见附件)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

  (二)优化分类资助。申请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申 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三)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联合基金项目不得与2025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四)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联合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288796883442991104

  (二)填报时间。本次网上申请从2024929日开始,学校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1023日下午17:30请申请人填报后务必及时联系校科技处确认系统内项目填报状态。

  五、咨询方式

  校科技处:牛犇(明达楼333室);电话:2321373

  省基金委:

  (一)依托单位管理

  胡禾,0571-88867816

  (二)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及会员注册

  郑圣彪、高敏,0571-8521497028170882

  (三)政策咨询

  基金办:李金霞、刘君,0571-8511794885119257

  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王晶晶,0571-85333229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黄凯文、姜建芳,0571-8138540181385402

  (四)学科咨询

  生命科学:刘君,0571-85119257

  工程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药学):钱昊,0571-8821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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